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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滿足不孕夫妻生育期待
2. 減輕不孕夫妻之經濟負擔
3. 減少多胞胎率及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
• 日期
自110年7月1日起實施
•  資格對象
1.夫妻雙方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
2.妻年齡44歲(含)以下
3.經醫師診斷為不孕夫妻,須接受試管嬰兒
• 補助額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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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| 取卵到植入 | 僅取卵,無法植入 | 僅植入 | 
| 首次申請 | 10萬 | 7萬 | 3萬 | 
| 再次申請 | 6萬 | 4萬 | 2萬 | 
| 申請時年齡 | 39歲以下 | 40-44歲 | 45歲以上 | 
| 補助上限 | 最多6次 | 最多3次 | 不予補助 | 
| 年齡 | 35歲以下 | 36-44歲 | 
| 植入顆數上限 | 最多1個胚胎 | 最多2個胚胎 | 
♦ 植入顆數超過上限,整個療程不予補助
• 申請方法及流程| 
 | 資格審查 | 完成療程 | 領取補助 | 
| 夫妻方 | • 身分證正本 • 審查表聲明書 • 補助通知書 • 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正本 (一般夫妻免附) | • 醫療費申請表 • 提供補助轉入帳戶 | • 衛福部審核 • 一個月內核撥金額 | 
| 樂芙方 | • 不孕症診斷證明 • 至通報系統登錄 | • 施術結果證明書 • 施術補助項目費用表 • 六個月內提出補助申請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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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  常見問題
1.人工授精(AIH)而非試管嬰兒,則不予補助
2.冷凍保存費亦非補助範圍
3.療程中,卵泡發育不良而無法取卵,不予補助
4.受贈卵子,營養費及取卵不予補助,可申請受精、胚胎培養、植入補助
5.已經有冷凍胚胎,解凍植入可以申請植入費
6.PGS胚胎著床前染色體篩檢不在補助範圍
7.在別家申請過,可以在樂芙再申請一次嗎?補助申請在國健署有補助申請案編號,若重複申請,需先同意放棄前次申請後,再重新申請,此類審核通過期限較長
8.若有再婚的情況,以太太的申請次數計算
9.若審核補助申請不通過,衛福部會以書面說明通知
10.若核撥補助金額與申請補助金額不同,衛福部會以通知書的形式通知
資格審查表單下載 
 
